马祖常

马祖常(1279~1338)元代色目人,回族著名诗人。字伯庸,光州(今河南潢川)人。延佑二年,会试第一,廷试第二,授应奉翰林文字,拜监察御史。元仁宗时,铁木迭儿为丞相,专权用事,马祖常率同列劾奏其十罪,因而累遭贬黜。自元英宗硕德八剌朝至元顺帝朝,历任翰林直学士、礼部尚书、参议中书省事、江南行台中丞、御史中丞、枢密副使等职。为文法先秦两汉,宏瞻而精核,富丽而新奇,内容多制诏、碑志等类作品,诗作圆密清丽,除应酬之作外,亦有反映民间疾苦的作品。 马祖常的诗文(204篇)

人物生平

  生于元世祖至元十六年,卒于元惠宗至元四年,年六十岁。(元诗选小传云:至正四年卒。此从元史本传)。其祖宗系雍古部(蒙古汪古都部,今内蒙集宁附近)人,先世为雍古部贵族,聂思脱里派(基督教中国景教派)信徒。高祖锡里吉思是金代凤翔兵马判官,为国捐躯,死后封恒州刺史,子孙按照以官为姓的惯例改姓马。曾祖月合乃,随从元世祖忽必烈攻宋,留居开封,累官礼部尚书。父润,同知漳州总管府事,移居光州,任光州监军。

  马祖常,在7岁时,就知道求学,得到点钱就用来买书。10岁时,烛火引起失火,引燃房屋,但他不慌乱,频频取水灭火。大伙议论纷纷,都认为不一般。长大后,他笃实求学,由蜀中儒学家张摐传授学业,他常提出不少质疑,很受老师器重。元仁宗延祐初年,刚恢复科举,他在乡、会两次考试时,皆中第一。廷试为第二,授应奉翰林文字,拜监察御史,官职做到御史中丞官。与袁桷、王士熙等互相切磋文字,相交甚密。

  是时,仁宗在位已久,独居东宫常饮酒过度,不理朝政。马祖常上书奏请元仁宗:“以天地祖宗为重,御正衙、立朝仪,御史执简,太史执笔”提出十五件事,一一说明,屡屡建议。不久,成为皇太子慎简的师傅。又上奏,弹劾丞相铁木迭儿十大罪状,元仁宗震怒,一下撤掉他的宰相官位。后来,又上奏,说泰州地动山摇是由于“在野有当用不用之贤,在官有当言不言之佞”。指出贤才人士皆家居等。又因奏疏而降罪。多次因弹劾、举荐获罪,可知马祖常“荐贤拔滞,知无不言”。不久改任宣政院经历,一月有余,辞职归乡。而后,又起用为社稷署令,改任开平县尹。由于奸臣当道,马祖常退隐潜居光州。奸臣死,马祖常又任翰林待制。泰定年间,立太子,马祖常担任典宝少监、太子左赞善官职,不久,任礼部尚书兼翰林直学士,因老人去世,在家中守丧数年,复出做官,再任礼部尚书、右赞善,不久又辞官归乡。

  天历元年(1328),马祖常入礼部任职,两次知贡举,一次读卷官,当时人称马祖常选拔得当,为国家挑选出大量人才。后升为参议中书省事、南台中丞。元统初年,马祖常拜治书侍御史中丞、经历枢密副使。马祖常辞官归光州。后又派遣他出任江南、陕西行台中丞,马祖常以有病在身推辞,没有前往。至元四年三月,马祖常去世,年60岁,官至礼部尚书、枢密副使。赠摅忠宣宪协正功臣、河南行省右丞、上护军、魏郡公,谥号文贞。祖常初娶常州录事判官之女索氏,又娶河南镇守千户和尚之女怯烈氏。子二人,任行省检校官及秘书监著作郎等职。

越江秋水得霜清,夜夜天南婺女明。客子布衣风又急,世间无用是才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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进士当盛明,自谓非时才。狂斐学文字,无圣为我裁。

二者俱寡合,终令智士咍。斯旦已阳春,对我聊持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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简编有重讹,折衷无权衡。黎庶有重困,救药无持平。

昔者贤圣出,屯蹇踬其身。踬身不踬道,龙蛇果能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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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妣早弃我,得禄不逮亲。幸兹有祖母,九十康强身。

我情终不乐,日思我亲仁。襁抱免水火,少长俾知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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昔我七世上,养马洮河西。六世徙天山,日日闻鼓鼙。

金室狩河表,我祖先群黎。诗书百年泽,濡翼岂梁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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初日照我树,我树日华滋。檀栾绿阴合,四顾无曲枝。

盛暑炽烦歊,其中有凉飔。成林荫千亩,栖息任所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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