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所谓“贿款公用”就是受贿主体在接受贿赂后,私自将所收贿赂用于公务开支或以单位名义进行扶贫捐赠等行为。
2、一个廉洁而有效能的政府并非一蹴可几,首先要将贪污、收贿是错误的观念根深蒂固地深植人心,成为社会共同的价值。
3、他一向见利忘义,贪污、收贿样样都来。
4、赠送,供给,或接收贿金的举动。
5、他还被检举曾藉“立委”职权,向台银及中信局施压购买远仓公司债,以总价百分之五代价,向黄宗宏收贿六百万现金与一部金龟车涉嫌贪污,一并被追查。
6、又例如若干环评或当局甄审委员的收贿弊案,或如龙潭购地案中的上级“实质影响力”,都发生专家意见站不住脚,自然影响专业形象,也损伤外界信心。
7、两人都已涉嫌“藉势藉端”,以买卖豪宅的形式收贿。
8、丑恶的腐败现象不限于收贿受贿,有关专家还列举了盗用公款,任用家庭成员以及不正当地分配公共物资。